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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访问次数:14836发布日期:2015-07-16

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翠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区党工委)、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意见》已经市编委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5年6月30日
 
 
 
关于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法人
治理结构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机编[2011]16号)精神,在总结我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和加强事业单位监管为重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到2017年底,在职业院校、公立医院、文化场馆以及一批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全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构建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益属性,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和改善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以理事会为组织形式的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架构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也可以根据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举办主体的不同,探索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并逐步完善监事或监事会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相分离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
理事会由举办者和有关部门代表、本单位负责人和职工代表、服务对象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代表组成。理事会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单位章程开展工作,审议和决定事业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向举办单位负责,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事业单位管理层由单位负责人及其副职组成,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管理单位的人员、财务、资产等日常事务。
(二)完善治理规则和监督机制。
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制定单位章程,完善理事会议事规则,改进管理层的责任和产生机制,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追究、重大事项和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等制度和党组织参与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等工作机制,规范内部运行秩序,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厘清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的权责关系。
主管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厘清对事业单位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管理权责,制定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权责清单,进一步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把应由事业单位自行决策、自主管理的事项交还给事业单位决策层和管理层,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四)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针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落实法人自主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发展需要,出台相应支持和配套政策,加快事业单位改革进程。
在机构设置方面,探索对改革单位实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限额控制、备案管理办法。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在财政供养人员及经费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实行固定编制和灵活聘用相结合,支持事业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办法解决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岗位问题。在干部管理方面,下放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权限,除市管以上干部外,单位副职的产生可由理事会提名,报主管部门审批任免;如因工作需要,单位副职或中层干部需交流轮岗的,由主管部门统筹提出交流轮岗人选,商理事会同意后办理任免手续;中层干部由单位管理层提出任免建议,报理事会任免,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在人员管理方面,充分赋予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可在编制总额内按有关标准和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招聘人员。建立工资分配与单位及个人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在财务管理方面,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探索赋予事业单位更大的财务自主权。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中山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有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市教体局、市卫计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统一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
(二)责任分工。市编委办负责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并制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配套政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制定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改革的配套政策并予以支持;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财务管理改革的配套政策并予以支持。各主管部门作为举办单位,是所属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法人治理建设的具体工作。
(三)扎实推进。在改革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模式,准确把握法人治理结构的原则和要求,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努力在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