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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信息来源:访问次数:9425发布日期:2014-10-31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加挂市行政服务中心牌子)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对市政府各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办理的协调管理等工作,于2014年7月成立。为拓宽选人渠道,吸纳优秀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公务员选调工作的通知》(中人社发〔2012〕387号文)精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中山市内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科员及以下职位2名。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现任科员或办事员,有市直或镇区机关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
3、思想政治、业务质素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5、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7、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15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柏苑路214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临时窗口)203室。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报名人员本人提出申请,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1、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免冠彩色大一寸近照2张;《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
2、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根据选调人员资格条件,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组织考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写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六、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至低顺序排列,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经选调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并在中山机构编制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的,按考生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中山机构编制网上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梁宏韬
联系电话:89982815
传真:89982815
监督电话:0760-89986603
电子邮箱:56243446@qq.com
地址:中山市东区柏苑路214号
 
 
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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