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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举办下放事权业务培训

信息来源:访问次数:3597发布日期:2012-04-26

4月18日,我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事项培训班在党校开班。开班当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就本局下放事项举办业务培训,副局长郑建讲解了下放事项的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各镇区具体承接下放事权的组织人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共63人参加了培训。
依法实施事权下放,合理扩大镇级政府行政管理职权,是激发镇区发展活力、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公共服务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此次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中,将镇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法人变更登记两项审批事项和对镇区事业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行政处罚三项行政执法事项,以委托形式下放镇区。
根据工作要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与各镇区将于近期签署下放事权委托协议书,协议生效后正式由镇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实施委托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