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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管理创新案例 | 坚持“三个聚焦” 打好事权改革“组合拳”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访问次数:336发布日期:2026-01-09

坚持“三个聚焦”  打好事权改革“组合拳”

 

梁子财 邵周策

一、改革背景
中山市实行“市直管镇”的扁平化管理体制,直接下辖23个镇街,包括15个镇、8个街道。在近两轮镇街体制改革中,着眼于赋权强镇的发展思路,区分开发区、经济发达镇和一般镇街的职能定位,因地制宜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组织事权运行情况评估。由于没有县区一级,镇街是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主阵地,直接承担了大量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但镇街毕竟不是县区,与其他设区县的镇街比较,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显得更为突出,亟待研究破解。

 

二、主要做法
(一)聚焦区域协同,旗帜鲜明地“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中山市不设县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统筹镇街优势资源、协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一是统筹“事关全局”的事权。针对镇街资源配置低效、规划建设层次偏低等突出问题,全面统筹产业、土地、规划等涉及全市“一盘棋”的事权,如将土地规划审批权限上收市级统筹;明确市财政投资项目等一律不下放。二是建立统筹管理机制。加强市级对区域开发、发展规划、用地审批等宏观管理职权的统筹力度,建立全市用地资源配置、重大规划、重大平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招商等市级统筹管理机制,以“团队作战”模式助推“深中一体化”融合发展。三是优化统筹机构职能。深化火炬开发区统筹民众街道、翠亨新区统筹南朗街道发展改革,在开发区统一设置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等部门,被统筹街道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主责主业。优化市镇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将全市23个镇街划分成5个片区设置自然资源片区管理机构,统筹区域规划和产业布局。

(二)聚焦扩权赋能,积极稳妥地“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目前,镇街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主阵地,均符合特大镇标准,赋予其发展规模相适应的事权,是事权改革的关键所在。一是把准下放原则。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基层迫切需要、含金量高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镇街,共计577项,切实做到“基层权力给基层”。二是强化发展导向。瞄准经济发展龙头和引擎,第一批重点研究扩大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小榄镇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用地规划类、不动产登记类等事权77项,全面压减行政审批事项的流转环节和办理周期。三是突出便民服务。按照审批便民化、“马上办”“就近办”等主题服务要求,下放直接面向群众、就近办理更为方便的事权。比如,将126项人社领域审批服务事项下放镇街实施,其中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申领等事项可在家门口办理。

(三)聚焦基层减负,科学合理地“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关键在于厘清基层“分内之事”,明晰“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建立多维立体、客观科学的事权上收机制。一是全面考虑承接能力。一次性上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但镇街承接能力不足的事权58项,确保下放基层的事权不超标、不超载、不超纲。比如,上收不按照规定处理放射性废液等执法事项。二是全面评估办理量。力戒“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放弊不放利”等放责不放权的错误倾向,上收低频使用、由市级集中行使成本更低的事权达316项。比如,上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等审批事项。三是全面实施权责匹配。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将一些审批权在市级、执法权在镇街的“权责不一致”的事权 上收。如对应全市“一盘棋”的审批权限,同步上收涉及土地规划等行政处罚事项,推动“受理权、审批权、执法权、处罚权”相统一。

三、经验启示
镇街调整事权后,如何规范权力运行,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建章立制”成为事权改革配套的重要一环。

(一)坚持放前有标准。制定印发《中山市市镇事权调整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职责准入制度,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下放,逐步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事权调整、运行和监督管理体系。

(二)坚持放时有配套。结合镇街发展定位,推行事权下放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按照四类标准分别制定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小榄镇以及其他镇街的权责清单,赋予176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根据各镇街常住人口、财政供养能力、市场主体等指标进行综合测算,配套下达镇街用于行政执法工作的编制648名,重点加强充实监管执法力量。

(三)坚持放后有指导。加强赋权镇街事项业务指导,按照“谁下放、谁指导、谁培训”原则,严格落实事权下放部门业务指导主体责任,健全“镇街点单、部门上菜”培训机制,改革期间组织各类培训10余次,确保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作者系中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中山市委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