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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赢公信 服务赢民心

—— 解读《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信息来源:8月3日 新华网 周英峰访问次数:12706发布日期:2011-08-12

  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这份文件2日一公布,即成为舆论的焦点。

 

  如何理解《意见》颁布实施的意义,与以往相比《意见》有哪些“亮点”,怎样确保《意见》落到实处?针对上述问题,记者3日对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了采访。

 

  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的战略考量

 

  “近年来,我国频频发生影响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不可否认,行政决策不公开、权力运行不透明等是导致这些事件的重要因素。这个文件选择这个时候颁布,是对解决现实问题的一个回应。”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国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方位推进。但是,与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期待相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

 

  今年以来,在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温州“7·23”动车相撞事故、故宫瓷器损坏事故等一系列热点事件中,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质疑和批评不绝于耳。

 

  “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意见》中的这一表述,十分引人关注。

 

  “重大事件发生后,一些政府部门总习惯于遮遮掩掩,这份文件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很明确。同时,以两办名义发布文件,也体现了中央打造‘阳光政府’的持续决心和战略考量。”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说。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1998年和2000年,中办、国办先后联合发出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在全国乡镇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2005年3月,中办、国办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

 

  据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此次印发的《意见》是2005年《意见》的深化和延续,对实践中创造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归纳和规范。

 

  “把‘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写入文件,明确政务公开的方式、手段、程序、流程,强调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必须公开,这些既是文件的‘亮点’,也是政务公开深化的必然要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加强政务服务:“服务型政府”建设再次加力

 

与以往明显不同的是,在强调“深化政务公开”的同时,“加强政务服务”的内容在文件中被单独列出。

 

  “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都是中央大力推进的战略方向。公开是服务的一种有效方式,推进公开则要以服务为基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辅相成,文件把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是对新形势、新期待的呼应。”周汉华分析说。

 

  对于“加强政务服务”,《意见》从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服务中心作用、明确服务中心职能、规范服务中心运行、加强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政务服务资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这些内容虽然有的省(区、市)已经作出规定,但从全国层面来讲,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作出规定。所以,这一部分也是文件的重点内容,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落实。”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指出。

 

  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在全国各地逐步推广发展,成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31个省(区、市)已设立综合性服务中心2842个,其中,省级10个,市地级356个,县级2476个。全国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24849个。

 

  ——各地要因地制宜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服务中心。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

 

  ——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应使用行政编制,配备少而精的工作人员;已使用事业编制的,应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出一部分进行替换;

 

  ——进驻服务中心的政府部门要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使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能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坚持把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作为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对于数以万计的各级各类服务中心如何定位,过去一直没有明确说法。此次印发的《意见》,从机构、编制、功能以及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实现了有章可循,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再次加力。”长期跟踪政务服务工作的汪玉凯说。

 

  强化监督保障:提升执行力把规定落到实处

 

  “公开透明、高效服务是政府运行的目标。目标能不能实现,落实才是根本。在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方面,我们相继出台了很多政策规定,但目前来看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执行不到位。”竹立家分析说。

 

  《意见》指出,当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公开方面,有的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有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有的不能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政务服务方面,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公开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等。

 

“当前,微博等新媒体正在倒逼政府信息公开,但事后的被动解释,往往是越描越黑,不能让老百姓满意,使政府的公信力下降。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需要在转变理念、完善制度上下工夫,确保执行不走样。”汪玉凯建议说。

 

  为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此次印发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监督和保障制度:

 

  ——在工作机制方面,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解决工作难题。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更加明确了领导责任;

 

  ——在考核制度方面,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加强考核工作;

 

  ——在监察制度方面,要求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监察;

 

  ——在监督制度方面,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并特别强调了群众监督,建立群众投诉制度;

 

  ——在责任追究制度方面,强调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受访专家指出,政务公开是对公权力的约束和限制,公开与反公开将是一种长期较量,深化政务公开和强化政务服务也将是一个渐进过程。在强化政策规定执行力的同时,更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最终确保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