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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地核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访问次数:16616发布日期:2014-10-31

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翠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区党工委)、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中山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山编委〔2014〕6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市编委办将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共同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地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核查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情况。主要核查各单位机构设置是否与审批文件一致,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的对外挂牌、合署机构等。
(二)编制核定及使用情况。主要核查各单位是否按核定的编制配备人员,是否存在超编进人、混编混岗、“吃空饷”等情况;是否将编制使用与具体人员一一对应。
(三)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主要核查各单位是否按核定的职数配备干部,是否存在擅自增加职数、超职数配备领导、违规高配领导等情况。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各单位实名制系统信息库中人员资料的完整性,包括新增指标项的补录情况等。
(五)编外用人情况。主要掌握各类聘用人员(含临工、政府雇员及劳务派遣人员)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岗位分布、用工形式、工资来源、工作期限等。
二、实地核查的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实地核查单位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对照各单位填报的核查表格,查阅单位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等是否与批准的文件一致;各类行政事业人员的人事手续是否齐全;各类自聘人员的用工形式、工资来源等是否准确。
(三)比对信息。将单位的实有人员与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库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必要时查看个人人事档案。具体是:科级领导职务以上人员全部查验。其他人员少于50人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多于50人少于100人的,抽查比例不低于30%;多于100人的,抽查比例不低于20%。
(四)个别交谈。与核查单位部分人员进行个别交谈,了解机构编制情况。
(五)现场查看。现场查看各单位实名制系统应用情况、是否有专职人员管理实名制系统、动态令牌是否妥善保管、机构衔牌悬挂情况。
(六)审核确认。根据核查内容,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就发现的有关问题与实地核查单位沟通后对各种信息数据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由单位有关负责人和实地核查组组长签字。
三、实地核查组成员
本次机构编制实地核查共设三个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派员组成。
四、实地核查时间
实地核查时间为10月中旬-11月上旬。
五、实地核查材料准备
1、机构编制核查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表格(指上报的机
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情况表,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有关情况的说明,实有人员、编外人员、借调人员情况核查表);
2、最近一次“三定”方案下发后的所有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复印件及机构编制台账信息表;
3、统发工资发放明细表(2014年3月至5月);
4、单位保管的个人人事档案;
5、编外用人的相关资料和情况说明(含2014年3月至5月社保参保人员名单)。
 
附件:1.机构编制实地核查单位和时间安排表
2.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实地核查验收表
3.单位“吃空饷”人员情况登记表
4.机构编制实地核查组和联络员名单
 
联系人:岑淑谊,联系电话:88220075
陈志良,联系电话:88261232
 
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