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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访问次数:10410发布日期:2018-04-02

 

中山编办〔201820

 

 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翠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区党工委)、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市编委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329

 

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市编委办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以及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突出主责主业,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办,为加快建设创新中山、法治中山、文明中山、平安中山、美丽中山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全面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其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并用于指导一切。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体研讨、领导讲党课、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确保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2.进一步强化党的工作机关政治机关定位。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工作机关,每项机构编制工作都包含有政治,必须坚持从政治角度思考和把握,鲜明地体现党的意志、党的立场、党的原则和党的纪律,必须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生命线,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和创新管理,优化执政资源配置,推动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
二、统筹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和重要领域改革
3.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根据中央、省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做好我市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理顺党政部门权责,优化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探索在市级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继续做好有关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继续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研究市监察委职责配置等问题,做好制定“三定”规定等工作。继续推进群团机关机构改革。
4.大力推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省的部署,出台我市改革实施方案,指导我市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的落实工作,扩大试点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及规范便民服务、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将扩大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要求落到实处。
5.配合完善组团式发展体制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组团式发展的要求,研究做实组团运作机制,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6.试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省编办、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法制办《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和〈广东省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做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火炬开发区为试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企许可事项,通过直接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批以及优化准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进一步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突出问题,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7.继续优化企业设立项目投资审批流程。协调有关部门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等事项进一步精简优化,切实减少审批程序、减少审批资料、减少前置条件、压减审批时限,降低企业发展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8.稳妥承接下放事权督促指导市各相关部门主动对接省直事权下放部门制定事权承接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省级下放行政职权接得住、管得好。
9.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行政职权的取消、下放和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市镇权责清单,比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相关系统管理,编制公办事指南。指导镇区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因地制宜优化审批流程,整合窗口职能和人员,完善“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
10.深化落实“减证便民”措施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部门镇区制定取消证明的便民替代措施修订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加快证照证明在线查询模块推广应用,对申请人自助打印的证明材料探索改由审批部门通过部门间的业务信息数据共享方式自行核验,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对各部门和镇区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做一次社会效果评估,及时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11.继续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对接省级中介服务平台建设,会同市法制局、市政务办继续梳理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新增一批进驻中介超市事项清单配合市政务办进一步规范进驻超市中介机构资质资格、服务质量、时限、收费的管理
四、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管理
12.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梳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责,对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并入相关行政机构;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剥离划转至主管部门,余下公益服务职能任务饱满的,可继续保留原事业单位,任务不饱满的,整合撤并事业单位。
13.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完成首次年终考核指标评审,形成考评分析报告,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促进事业单位服务质量上台阶。修改完善考核相关实施细则,建设考评信息系统,推进考评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14.加强法人登记和治理结构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登记管理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在职业教育等领域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15.统筹做好中小学教编制配备。配合有关部门办好今年市人大一号议案。根据我市中小学校新改扩建及增班扩容情况,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员编制。采取盘活存量、向省争取增量等多种形式增加教师编制。
16.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总结年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单位试点项目范围,再梳理一批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事项清单,为全面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五、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17.持续推进控编减编。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坚守红线底线。持续开展控编减编方案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强化控编减编过程监管和工作责任。
18.强化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对镇区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大机构编制纪律宣传力度,编印宣传手册、依托我办门户网站等载体,开展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经常性宣传。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1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关心干部成长,继续选调人员充实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开展细致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0.提高能力水平。突出政治素质,强调专业能力,加强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学习培训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紧密结合,进一步优化干部的知识结构,推动干部在工作中学、在岗位上学、在实践中学,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加强干部岗位练兵,充分利用重大改革任务压担子,使干部在改革一线提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