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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中山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访问次数:4740发布日期:2011-03-03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编委领导同意,现将《2011年中山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2011年中山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
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3日
2011年中山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较多的一年。我市机构编制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机构编制工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中山”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创新体制机制,重点完成改革攻坚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改革措施,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二)完成我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我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重点加强宏观统筹,提升全市竞争实力;实施扩权强镇,激发镇区发展活力;优化社区服务,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转变镇区政府职能,理顺市镇(区)权责关系;优化机构设置,科学配备编制;完善保障机制,确保改革落实到位。
(三)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出台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对市属事业单位重新核定其职责任务,强化公益职能,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促进事业单位公益职责的切实履行,结合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同步推进镇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力争在上半年全面完成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职责明晰、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体制改革。围绕全市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逐步推进“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境和资源保护、文化体制、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五)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衔接市级大部门体制和镇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减少行政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克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六)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创新发展。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全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创新年检信息发布机制,推进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公开制度,选取主要面对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通过网络等方式将年度报告书内容和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的依法监管力度,采取实地核查、专项检查等手段,构建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银行等部门沟通配合的联动监督体系,督促事业单位规范健康发展。配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时做好变更登记。完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事业单位档案归档、整理、保管和提供查阅服务。完善“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中山分页建设,及时更新登记管理的各项信息,充实网页内容,使之成为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宣传阵地。
(七)开展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对我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行专项评估。检查改革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改革的效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建立机构编制日常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今年拟对文化场馆等事业单位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
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切实管好管住机构编制
(八)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研究规范公安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促进警力下沉;推进法院、检察院系统人员编制分类管理工作。
(九)试点推行《中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出台《中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选取个别部门作为试点,总结推广经验。进一步细化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制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完善相关政策,逐步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推开。
(十)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出台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实施意见。建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在编人员基础数据库,形成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共同维护、共享信息和网络化的管理系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在编人员登记,力争2011年底前,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十一)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研究制定消化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体制内、体制外的协调配合机制,逐步构建“大督查”格局。完善“12310”举报电话工作,在市编委办网站开辟网上投诉举报窗口,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
(十二)抓好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完善市编委办网站,继续办好《中山机构编制工作简报》,加大机构编制工作宣传力度,为市委、市政府、市编委提供决策咨询;继续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
(十三)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基础工作。加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健全统计台帐,完善对帐机制,做好与省编办及市财政、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的对帐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有效。继续做好政务和公益域名工作。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十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调研立办”工作理念,围绕贯彻落实《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改革的要求,认真分析新形势下机构管理体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提出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思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指导机构编制和改革工作的开展。今年调研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完成机构编制审查评估机制研究,利用调研成果,建立完善机构编制事前审查和事后评估相关工作制度;二是开展基层综合执法体制研究,为下一步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供理论支撑。三是积极探索社会组织或个人直接举办公益类非盈利性机构或通过捐助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的方法和途径,逐步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界限,形成社会公益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十五)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一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以党建促各项工作。二是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基础,突出能力建设,着力增强自身素质。三是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为核心,突出作风建设,建立抓落实机制,着力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切实提高执行力。四是突出科学管理,着力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机构编制部门,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